男子坐共享单车车篮摔死 保险公司可能需要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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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9 11:15:00
大象新闻记者 姜明圆
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一男子坐共享单车车篮,同伴单手骑车,途中摔倒,坐在车篮的男子不治身亡。
陈伟与刘强(均系化名)是同住一个小区的好友,二人都40多岁。2024年8月11日晚,他们和朋友在烧烤店聚餐饮酒后,陈伟租了一辆共享单车骑回家,刘强坐在车篮中,陈伟单手骑车,另外一只手中拿着东西。
途中,单车突然侧翻,刘强摔倒受伤,虽经全力救治,仍因颅脑损伤不幸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骑车的陈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法律的严惩。对此,不少网友表示:马路上看到过类似危险举动,太危险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共享单车公司为车辆投保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可用于赔偿骑行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将酒驾、违规载人列为免责事项,且共享单车以及保险公司已通过显著提示比如注册页面弹窗、用户协议加粗条款等提醒用户注意,向用户履行了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免责条款拒赔。
如果保险合同没有规定免责情形,或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提示义务,陈伟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