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重要动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推进这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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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0 08:52:00

撰文丨余晖
6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一则消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兼战略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唐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十堰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述消息显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已经成立。
当前,中央正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
要理解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首先就要了解一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改革的相关情况。
派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201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当时的一个背景是,在140多个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纪委监察部只在52个单位设置了派驻机构,其余的80多个没有派驻。
2015年3月,中纪委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别赴中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办、全国政协机关任职报到,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2015年11月,中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明确中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20家),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2018年,监察法施行、国家监察委成立。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都是监察机关监察的对象之一。
2018年10月,中办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在此之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要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的纪检组(纪委)是内设机构而非派驻管理。
多说几句。
内设机构和派驻管理是有区别的。
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在中央部署之后,动作立即展开。
2018年11月,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在那次会议上,时任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指出,“有序开展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管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改革的更多细节在此后陆续披露。
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曾撰文提到“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
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设立党组的中管企业称为纪检监察组,由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对设立党委的中管企业保留纪委设置,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在这种情况下,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察职能时,性质是国家监委派驻监察机构,依法对国家监委负责、接受领导、报告工作;履行纪律检查职能时,性质为企业内设纪检机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企业党组(党委)的双重领导。
改革持续进行。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到,“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5年1月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明确,“完成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有关派驻机构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部属高校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再派出’”。
从“推进”到“完成”,改革在提速。
中管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支柱,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对中管企业的反腐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的被巡视对象中,包括30家中管企业;第二轮巡视的巡视对象中,又包括26家中管企业。
除了上文提到的东风公司之外,近期,还有多个公司也出现了变化。
比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更新后显示,何勇已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电科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他此前的身份是“中国电科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近期,王益民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身份出席活动。此前,他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持续推进的改革,体现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相关调整仍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