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车位不应是“被遗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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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3 21:51:00

□努尔斯曼(西南科技大学)
近日,刘女士发帖反映称,一商场附近的地面停车场,无障碍车位几乎总是停满了车。刘女士4月27日发布的视频中,她双手奋力转动着轮椅,从无障碍车位前经过,每个车位上都停着车。5月2日,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接到相关投诉后,在无障碍停车位前增设了锥形桶路障,确有需要的车主提出申请后,保安会把锥形桶移开,即可进入使用。(5月2日 红星新闻)
面对投诉,管理方增设锥形桶路障,加派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如有非残障人士占用无障碍车位,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劝离。举措看似积极,却依然被质疑“治标不治本”——残障人士需“申请”才能使用本就属于他们的权利,而普通车主占用车位的成本仍近乎为零。
无障碍车位被占用绝非个案。从商场、医院到地铁站,本应专属的残障停车位常被“见缝插针”的车辆占据。部分场所虽设置标识,却缺乏有效监管;一些管理方仅以“劝离”应对,对违规者无实质约束。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治理逻辑,暴露了公共服务中对残障群体权益的忽视。
更令人担忧的是,社会存在对无障碍设施“可有可无”的认知惯性:有人视其为“普通车位的备选项”,有人甚至理直气壮地认为“临时停几分钟无妨”。这些观念无形中筑起一道“隐形门槛”,将残障人士阻隔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门外。
事实上,无障碍设施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尺,更是法律赋予残障群体的刚性权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占用无障碍车位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现实中,法规执行常“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管理方因担心纠纷而“柔性处理”,车主则因违法成本低而心存侥幸。若法规始终停留在纸上,再多的锥形桶和巡查也只能沦为“表面功夫”。
破解这一困局,需多方合力:管理方应借助智能监控、车牌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无障碍车位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简化残障人士的使用流程,避免让其陷入“自证需要”的尴尬。执法部门则需加强常态化监督,对违规占用行为严格处罚,以法治刚性捍卫权利尊严。更重要的是,全社会需摒弃“与我无关”的冷漠,认识到无障碍环境是所有人的“刚需”——今日为他人挪出一方车位,实则也是为自己留存一份包容。
“无障碍”的本质,是方便残障群体出行。车位被占,映照出残障群体在日常出行的困境。城市建设或许需要时间,但观念的进步刻不容缓。唯有当每个人都将无障碍设施视为不可触碰的“文明红线”,弱势群体才能真正走出家门,与所有人共享一片平等舒展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