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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2025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申报须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9 14:36:00    

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型

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现将

2025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创新发展项目

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领域和主体要求

申报领域:数字经济、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及其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等9个领域。

申报主体: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一年以上、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发能力、有稳定人员队伍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或参与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单个项目拟支持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企业匹配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1:1,自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冲抵。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严禁冒名申请、虚假编造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填报单位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上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2.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项目申报单位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如涉密,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交申报材料。

6.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强化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责任制,防范科研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说明书,其中,预算说明书应填写经费明细,并提供测算依据。

2.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项目)逾期未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须扫描上传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并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二)申报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请(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下对应的项目类型),项目承担单位和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2025年7月6日前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可纳入2025年度预算安排;7月7日后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原则上进入项目储备库,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徐老师,0871-63160665

任老师,0871-63104396

(二)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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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发布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终审/华玉 编审/保进 刘玉 校对/马思 编辑/何淑倩格
投稿/ztsx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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