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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四川9家校外培训机构被查处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8 10:51:00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8月28日,四川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成都市双流区一家无证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4月,双流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罗汉路328号“川越高考集训校”(成都市双流区川越课外培训学校)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在进行学科类(高中)教育教学活动,而该机构当时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该机构的负责人和老师进行了问询。经查实,该机构违反了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已主动退还所收费用,有关部门对其作出了给予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处罚,共计235312元。

案例二

泸州市一家艺术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7月,泸县教体局在开展2025年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时发现,一家艺术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在2025年暑期共招收有学生15人,开设六年级数学和九年级数学两个班,两班均已完成授课8节,另有24节课未消,其中,11人共缴费9850元,4人未缴费。有关部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给予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2.警告;3.退还未消课费用7387.5元;4.没收违法所得2462.5元。

案例三

达州市宣汉县一处商住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7月,接群众举报,宣汉县教育局执法人员前往宣汉县南坝镇田坝街一处商住楼上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家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黑机构”。该机构共有2名从业人员,设置5间教室,配备黑板、课桌椅等教育教学设施,无任何证照。经查,该机构负责人从2025年春季租赁该场地,将其装修改造成为培训机构,进行校外学科类培训,平时周末补习,暑假全天候授课。宣汉县教育局执法人员现场向机构负责人等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家长缴纳的培训费用,拆除现场教学设施,并依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对侯某等人的行为立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四

达州市大竹县一家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7月,接群众举报,大竹县教育局执法人员对一家名为“大竹梦之星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查获该机构2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多名学生进行初中英语、数学培训。经查,大竹梦之星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仅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包含“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幼儿园园外托管服务”等内容,未取得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开展校外培训的资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大竹县教育局执法人员现场向机构负责人何某等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安排参训学生有序返家,退还家长缴纳的培训费用,并将该机构纳入下一步重点监控对象。

案例五

眉山市丹棱县一家教育咨询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7月,接群众举报,有机构利用周末在丹棱县齐乐镇新村路民房2楼开展违规培训报名体验活动。经教体、市场监管、公安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现场核查,该机构名为“四川蓝雨潜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址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未取得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而实际开展的是学生培训服务。检查组当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对公司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对公司培训点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房屋租赁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安局要求,不得将场地租赁给无证培训机构。在7月12日开展“回头看”,该机构行为已全面整改到位,停止办学并退回学生体验费用共计2.6957万元。

案例六

眉山市洪雅县一家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开展艺术培训被查处

2025年7月,接群众举报,某培训机构在洪雅县柳江镇某小学附近违规开展美术培训,洪雅县教体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柳江镇人民政府、花溪社区网格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培训机构名为花溪起点画室,属无证无照机构,擅自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美术培训,共有13名学生,授课老师2名。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该培训机构举办者,下发《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培训机构立即停止无证办学行为,全额退还培训费用1.3万元。同时,将该培训机构列入“重点观察清单”进行定期回访。

案例七

德阳市旌阳区两个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场所被查处

2025年3月,接群众举报,旌阳区教体局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旌阳区蓥华南路80号某小区和旌阳区白桦巷9号附2号某小区的两个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场所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发现杨某某等2名教学人员组织12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调查取证,杨某某等2名教学人员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旌阳区教体局现场对杨某某等2名教学人员出具《德阳市旌阳区民办教育机构现场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做好学员退费及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此场所及个人纳入重点监控对象。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杨某某2名教学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8400元和16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

绵阳市一家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2月,接群众举报,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元通中街263号2楼的绵阳快乐学堂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公司为教育咨询类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现场共有三间教室,2名老师40余名学生正在进行学科类培训活动,共收取培训费用315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涪城区教体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活动,退还学生培训费用,并给予公司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共计31500元。

案例九

绵阳市江油市一居民自建房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查处

2025年2月,接群众举报,位于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五组的一处居民自建房5、6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蒲某组织20余名初中生在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五组居民自建房内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收取了培训费,且该场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江油市教体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活动,退还学生培训费用,并给予蒲某罚款1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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