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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约定‘不过退费’兑现难”,王刚律师支招维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9 00:31:00    

2025年第101期(总第243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王刚律师(上海市汇业[长沙]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网友“1s3c7df”留言:我在湖南某教育公司交了4500元学费,公司声称四门课不过就退费。考试后,我与公司协商退费4020元,并签署退款协议,公司也承诺90个工作日退费。近日,公司又找借口不退了,说是老师单方面的合同协议,老师已离职,公司不承认退款合同。

专业解答

王刚律师(上海市汇业[长沙]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培训机构与消费者签订协议应提供明确透明条款,其未履行“四门不过退费”核心承诺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基于虚假宣传和违约要求全额退款。

针对退款协议,它是双方协商一致结果,签字人行为若构成职务行为,协议对机构具法律约束力,老师离职不影响公司责任,公司不能以内部管理问题对抗消费者,且机构未按协议退款构成二次违约,公司须按协议履行,拒绝理由不合法。

给您以下维权建议:

1、立即固定证据。包括原始报名合同、退款协议原件、缴费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明“四门不过退费”承诺的宣传材料、与机构沟通退费的所有记录(微信/QQ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邮件往来),尤其是对方承诺后又反悔、拒绝退费的证据。

2、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对方在指定期限(如函到后7-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协议约定的退款4020元,告知逾期未付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并追究违约责任,留下正式追索记录。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提交投诉,清晰描述虚假宣传、协商退费签协议、到期不付且以“老师离职/公司不认”为由推诿的经过,强调对方两次违约。

4、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独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

6、提起诉讼。若以上途径无法解决或您希望更直接主张权利,可考虑提起诉讼。

编辑:李洁 何思蓓

32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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