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司法局:八条措施支持派驻监督工作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09:00:00
为积极适应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新形势,更好支持配合派驻监督工作,近日,商洛市司法局党组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制定八条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市司法局贯通融合、一体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明确提出局党组书记每季度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四责协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在主动接受监督方面,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并邀请列席监督,保障决策过程科学民主规范。
定期会商沟通,深化警示教育。建立了双周工作交流和半年书面通报机制,双周例会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双向沟通,每半年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事项即时沟通。同时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排查廉政风险,规范事项报备。组织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协同建立廉政档案。针对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重点领域,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管理权限办理,县级领导干部报备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科级及以下干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全力支持保障,严格反馈整改。建立“纪检监察组 + 机关纪委”联动机制,高效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要求,并为其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整改、监察建议及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扎实到位。(通讯员 曹文宏 屈再鸣)
编辑/李玲 陈丹娅